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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初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9

关于2017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初审的通知

    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工作已经开始,初审时间为20171023日(下周一)。

时间:下午13:0014:00

岗位:临床医学实验员、影像学教师、人体解剖学教师、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教师、内科学教师

请报考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初审(临床医学实验员取笔试成绩前十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初审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善教楼903

(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  361路、190路东方广场站)

请考生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参加初审:

一、原件:

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研究生(硕/博)毕业证、研究生(硕/博)学位证(其中身份证核对后当场返还本人,其他证件需留在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待主管局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印件:

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研究生(硕/博)毕业证、研究生(硕/博)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都需要,有二维码的一页),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电话:0431-84825102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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