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保卫处工作职责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是学校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任务,并具有检查、督促、指导校内各单位安全保卫、消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

保卫处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坚持“预防为主、打击犯罪、群防群治”的方针,充分依靠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做好校园内的安全保卫、消防、户籍、综合治理、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师生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一、负责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督促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三、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五、负责学校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户籍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国家安全、消防安全、法制安全等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监督、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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