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等
党建工作制度的决定
各党总支、党支部、处(室)、院(部、中心):
为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学校党委经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经2018年第14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下发(长医高专党字【2018】19号文件,已上传至学校办公室下载专区),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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