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一、职责范围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录取、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党政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就业政策、法规和省市主管部门的文件、制度,落实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提高学校生源质量,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提高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和就业质量。
二、具体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的部署和决定。
2. 制定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文件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4.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宣传工作,做好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咨询与接待。
5. 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数据的发布、存档、移交、统计和分析;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工作;协助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工作。
6. 制定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制度并组织实施。
7.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等工作。
8. 负责校园招聘工作,组织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活动;负责就业市场开拓、指导各教学机构开展就业基地建设工作。
9.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就业技能培训与咨询,就业指导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10. 负责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负责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
11. 负责本部门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12. 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党员教育管理、意识形态等党建工作和安全、保密、稳定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招生录取及经费使用、就业协议书审核与管理、毕业生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14.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联系电话:0431-84825118 84844694
就业联系电话:0431-8482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