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部分部门和教职工岗位有所调整,需重新上报各部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专职安全员及各房间安全责任人。为进一步压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体系,现组织开展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员信息集中上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内容:各部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安全员。明确所管辖各类房间(含办公室、实验室、教室、仓库等所有功能用房)的具体安全责任人,由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对应房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专职安全员负责落实部门公共区域安全管控以及开展日常安全巡查等工作。
报送要求:请各部门填写附件中的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电子版于 2025年12月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73212463@qq.com,邮件主题注明“[部门名称]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员信息上报”。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保卫处。联系人:朱冠达 电话:17743002794
保卫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