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末财务封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4 编辑:计财处 浏览:

  全校教职工: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及长春市卫健委财务决算要求,计财处定于12月15日封帐,进行全年账务结算。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5日不办理任何业务,请大家严格按时间要求办理业务。

现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借款业务(含历年)没有及时清算的,尽快还款、报账,年内不能清账的,须报计财处备案。

二、有收入业务的部门,请于封账前将收入款项收、缴完毕。

三、年内需要支付各种费用的处室,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审批流程,并报纸质版到计财处。

四、请各位教职工提前办理饭卡预存;学生提前办理网费预存。

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不予报销跨年度票据”的要求,2025年票据必须当年报销处理,2026年不予报销跨年度票据。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1月24日

上一篇:关于调整各部门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员信息的通知

下一篇: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