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9

 

 

关于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处 (室)、院(部、中心):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长春市保密局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推进保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开展,学校将开展内设机构(处级部门)保密工作自评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评自查范围: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范围如下:

(一)涉密文件的日常管理。

包括接收的所有上级部门文件以及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各个环节要遵照“知悉范围最小化”的原则,阅读及处理过程要严格遵守学校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如排查出涉密文件,并需定期进行清退及销毁,及时与学校办公室联系。

(二)计算机管理。

对部门所属计算机进行自查,查看计算机是否出现过违规存储或处理涉密信息的现象。

(三)现有保密制度。

对照学校现有保密制度,梳理本部门相关制度,并及时进行完善,同时,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排查。

(四)人员管理。

依据学校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对部门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法规宣讲普及,并进行妥善的日常管理。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1日

三、检查方法:

(一)采取部门自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填写《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评分表》。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高度重视,要对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细致地进行排查;

(二)如实填写《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评分表》,于10月11日前,《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评分表》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学校办公室韩莉;

(三)对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密工作内设机构评分表》具体条目,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附件: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密工作内设机构自查评分表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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