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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处 (室)、院(部、中心):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长春市保密局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推进保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开展,学校将开展内设机构(处级部门)保密工作自评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评自查范围: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范围如下:
(一)涉密文件的日常管理。
包括接收的所有上级部门文件以及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各个环节要遵照“知悉范围最小化”的原则,阅读及处理过程要严格遵守学校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如排查出涉密文件,并需定期进行清退及销毁,及时与学校办公室联系。
(二)计算机管理。
对部门所属计算机进行自查,查看计算机是否出现过违规存储或处理涉密信息的现象。
(三)现有保密制度。
对照学校现有保密制度,梳理本部门相关制度,并及时进行完善,同时,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排查。
(四)人员管理。
依据学校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对部门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法规宣讲普及,并进行妥善的日常管理。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1日
三、检查方法:
(一)采取部门自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填写《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评分表》。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高度重视,要对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细致地进行排查;
(二)如实填写《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评分表》,于10月11日前,《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评分表》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学校办公室韩莉;
(三)对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密工作内设机构评分表》具体条目,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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