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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处长职责:
1. 主持科教处的全面工作,负责制订学校的科研规划,年、月、周工作计划、总结,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科字号文件拟定、审核、发布工作。
3. 负责组织各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督促检查、结题、鉴定工作。
4. 负责组织全校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活动,主持完成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日常工作。
5. 负责制定重点学科建设的规划、审定和管理工作。
6. 负责建立并完善教师业务档案、科研信息档案,科教处档案。
7. 负责组织对全校教师教研、科研等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并制定相关奖励政策。
8. 负责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组织工作,做好研究生的管理和教师进修管理工作。
9. 负责安排继续医学教育的授课、考试、注册及其它工作。
10.负责制定有关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处干事职责:
1、 协助处长制订科教处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管理办法;
2、 协助处长完成各级科研立项的申报、中期检查、组织结题工作;
3、 协助处长办理科研成果的申报、管理、归档工作;
4、 负责为教师发表论文开具推荐函、并及时对已发论文进行登记;
5、 协助处长完成学术交流活动,负责活动的前期准备、过程服务、后期管理及归档工作;
6、 协助处长做好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前期准备、会议服务及归档工作;
7、 负责科教处网页的管理、发布信息工作;
8、 负责科教处所有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9、 协助处长完成科字号文件的起草、校对工作;
10、负责科教处固定资产的登录、核查、保管工作;
11、负责继续医学教育的考勤、办证、办卡、成绩登录及认定工作;
12、协助处长完成新教师的岗前培训,负责教师进修、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管理;
13、负责《长春医学》的稿件收集、编辑、校对、出版、发放等工作;
14、负责科教处的考勤工作;
15、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6、协助处长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