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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部

理念 -- 打造终身教育摇篮 创新成人教育模式


旨在为广大学生提供为之需要的学习机会和学习条件,实现学生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目标;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成人教育内容和方法,创新成人教育模式,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彰显终身教育的活力和精髓,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



长春职工医科大学始建于1954 年,是经过教育部批准的成人医学高等院校。2001年与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对内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人教育部。学校通过资源整合,改善了办学条件,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共享,提高了办学活力,各项工作蓬勃发展。

成人教育部(长春职工医科大学),将为专科学生搭建起一座通向本科及更高学历的桥梁。学生在校期间在接受专科教育的同时可完成自考本科课程的学习。学生如选择自考,考试合格者在毕业前即可获得自考本科学历,达到学位申请资格并通过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如选择长春职工医科大学,毕业当年可参加成人高考,考试合格者2年后可获得成人本科学历,达到学位申请资格并通过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我校现有3个自考本科专业(护理、生物制药、药学与药品营销);3个成人本科专业(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参加自考本科及成人本科教育的学生均可享受学费优惠政策,自考本科2760元/2年,成人本科4300元/2年。



1、制定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2、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的专业申报、调整及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教学组织及教学运行工作。

3、负责成人招生计划的申报、调配、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4、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办理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审批、毕业生电子摄像、毕业资格审核、验印、学生档案管理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5、负责联办校的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包括联合办学协议的签订、教学督导、毕业统考及学籍管理等工作。

6、负责高职高专本科段自学考试工作,包括自考专业的申报、调整、招生宣传、报名、信息确认、电子摄像、自考助学、免修课程验收、考试组织等工作。

7、负责校本部成人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学士学位申报、审核工作。

8、负责本部门授课教师课时费及教学津贴的统计、审核及上报工作。

9、督促和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四防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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