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吉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22〕1196号)等文件规定和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考核小组考核,拟确定张潆心等561名同学为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
监督电话:0431-84825168(药品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药品食品学院关于张潆心等561名同学作为国家助学金推荐对象的公示
药品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初审:张玥 复审:刘雪菲 终审:高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