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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通知各分工会

发布日期:2016-05-06 浏览:

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学校年初关于创新管理的有关工作安排,人事处、学务处等部门起草《岗位救助管理办法》(附件1)和对辅导员工作实施“责任外延管理”的相关规定(附件2),具体内容到工会下载专区下载。

为了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学校将以分工会为单位对前述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建议。

望各分工会组织各位职工代表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于4月21日前将意见汇总并填写《意见征询表》(附件3)报学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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