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长医高专校字【2016】18好文件《关于转发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长春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上传至学校校园网校长办公室“校发文件”栏目,请各部门自行下载浏览,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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