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高专校字〔2015〕17号 签发人:张湘富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印发《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差旅费管理,根据《长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长财行【2015】233号)》及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学校党委会已审议通过,现予以下发,望遵照执行。
附件一: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
附件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
附件三: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报销流程
附件四: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出差审批单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 差旅费 管理办法 通知
长医高专校长办公室
校对:胡皓月 共印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