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16年省级及国家级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2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

2016年省级及国家级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促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手段与教育教学的充分融合,推动广大教师微课制作与应用能力的提升,搭建教师微课建设探讨和交流的平台,学校将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2016年全省及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现将《关于举办2016吉林省应用型院校暨职业院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上传至“教育教学网--上级政策”),并将本项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凡是在校级微课大赛中提交过作品的专兼职教师均可报名参赛,兼职教师按照所授课的系部进行报名。

二、组织方式:

第一阶段:系部推荐(7月11日—7月13日),各系部推荐的参赛作品不得少于10部(每部作品只限一名作者),多者不限。

第二阶段:上报材料(7月14日—9月30日),请部门认真组织推荐教师按照《2016吉林省职业院校微课教学比赛方案》(附件1)和《2016职业院校微课教学比赛评审规则》(附件2)的要求进行作品完善,并进入比赛网站进行注册与作品上传,作品上传截止至9月30日。请各系部汇总《2016年省级微课大赛参赛作品名单》(附件3),并于9月30日15:00前将纸质版盖章上交至教务处7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8595564@qq.com。

第三阶段:省级比赛(10月1日—11月20日),学校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由省赛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获奖名单。

第四阶段:国家级比赛(11月21日至12月20日),经省级初赛推荐,由全国微课大赛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推选全国优秀微课作品,进入全国优秀微课资源库。

三、其他要求: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有侵权行为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王丹丹;电话:84825122。

教务处

二O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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