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全力打造“平安校园”,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安全秩序,防止动物咬伤学生或惊吓事件的发生,特此要求如下:
1、 禁止员工、学生在校园内养狗;
2、 禁止外来人员在校内遛狗;
3、 家属区人员养狗、遛狗不能进入学生活动区,同时
严禁科级及以上干部在校园内养狗、遛狗;
4、 禁止在校园内经商业户及临时用工人员在宿舍养狗。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13日,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将
对校内所有住户及外来人员进行检查,13日后将对校内不按照此规定的人员进行通报,校外人员进行驱逐处理。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