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学办:
新生报到后,请把已迁入我校户口的学生,以系部为单位收集,并于9月12日前,报到防火治安处,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过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注:外省学生落户须知:
1、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户口迁入证明;
3.注明本人身高
省内学生落户须知:
1.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需持本地户口
防火治安处
20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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