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各级课题申报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室):
根据各级课题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课题结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此次申报结题的项目为校级和省级课题;
2.按照课题立项协议约定的时间,计划于2016年12月前结题,且已完成研究工作,均可申请结题验收;
3.所有申报结题的课题须达到各级课题主管部门结题要求,具备结题条件;
4.各部门于10月9日前,填写并上报结题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传至qq 71398012。《2016年各级课题申报结题汇总表》已上传至原科教处—成果通报下载专区;
5.结题验收相关材料上交时间另行安排;
6.相关结题工作可拔打咨询电话84825116。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