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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上报2019年项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2
关于上报2019年项目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下发《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各单位继续做好三年滚动收、支计划,与2016年——2018年滚动计划相衔接,上报2019年项目预算。为了做好学校三年滚动预算,请各部门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1、结合学校及部门发展规划,前瞻思考、整体谋划,上报2019年拟实施项目预算。
2、各部门上报项目尽量打包、整合,以大项目整体申报。
3、各部门要本着可行、实际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拟实施的项目一定要及时上报并纳入财政项目库,否则财政不予执行;同时,项目获批资金后如不按计划实施,财政也将收回资金。
另外,财政同时下达了关于“2017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预算”的补充规定:2017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必须全部申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财政不予返还。请拟有出租、出借收入的部门认真核实,并与三年滚动预算同时上报。
上报时间:9月23日(本周五)下班前
申请项目部门同时上报以下材料:
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标申请表
2、2019年市本级部门财政规划建议书。
注:申请表、规划书模板已上传计财下载专区
联系人:槐颖 电话:84875561
2016年9月22日
计 财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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