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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采购冬季取暖用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

关于采购冬季取暖用煤的通知

学校拟采购冬季取暖用煤,约4000吨(要求:鹤岗原煤、发热量在4800大卡/千克及以上),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与学校设备管理处联系(从现在起截止到2016年10月17日下午16:00)。

要求供应商必须是长春市财政局确定的本年度冬季取暖用煤中标单位。

到报名单位查看现场时间:2016年10月18日;招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10:10,地点:善教楼八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84825251、84825112

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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