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开具在职(收入)证明的通知
由于年底人事处工作量较大,为保证按时完成审批工作,请需要在职(收入)证明的教职工,统一于2016年12月30日下午1:00至16:00期间,携带电子版到人事处开具纸质版在职(收入)证明。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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