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第四季度教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室):
2016年第四季度教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学术成果认定范围为2016年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专著、教材等;
2.各项教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著、教材等)需按照校内认定标准自行网络检索后上交;
3.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成果原件一份(原件做好所有者标记),电子版和纸质版统计表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4.各部门于2017年3月8日下班前将材料上交到善教楼602室,请各部门严格把握上交时间;
5.如有疑问请拔打电话84825116。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