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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1 浏览: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教务处、学务处、各系(部):

学校定于4月5日—6日检查实习工作。具体检查内容见教职成厅函〔2017〕15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已上传至校园网校办“下载专区”)。请按照通知要求,在4月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学校检查具体时间安排:

4月5日13:00—14:00教务处 14:00—15:00 学务处

4月6日8:20—9:20护理系 9:30—10:30临床医学部

10:40—11:40药学系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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