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更好地了解、掌握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有效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学校将实施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月报制度。
从本月起,各部门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向学校纪委提交当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相关表格请自行到监察审计处下载专区下载)报送至邮箱:175896775@qq.com。学校领导将与纪委对部分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纪委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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