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部机构设置的批复》(长编办[2017]39号)文件规定及学校第十次党委会议精神,对学校内部21个机构做出调整。学校统一更换部门印章,将于2017年6月22日起启用新的部门印章,原有印章同时作废。
请各部门于6月22日携带旧章到善教楼十楼办公室及时更换新印章。
特此通知
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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