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按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控烟管理规定》(长医高专校字〔2026〕40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师生员工的控烟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控烟工作落实效果,保障师生健康,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院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实落实控烟工作,组织本部门师生员工学习《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控烟管理规定》,杜绝违规吸烟行为,做好控烟宣传引导,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常态化开展本处室(院部)及责任区域控烟排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清理吸烟遗留物,规范设置控烟标识,确保管控无死角、落实无漏洞;
三、严格梳理本处室(院部)控烟落实情况,以清单形式(明确具体举措、存在问题、整改方向)于5月18日下班前报送至学校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控烟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落实成效。
请各处室(院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切实提升控烟工作落实质量,共同筑牢无烟校园防线。
联系人:杨春花 电话:84849698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