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5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全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由符合《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基本条件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填写《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证书等资料,由教师所在院(部)进行初审后上交教务处,再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内审核、汇总、公示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各学院(部)于2017年9月18日下班前将本部门初审合格的材料上交至教务处。申报材料包括:教师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二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发送各电子版至313557444@qq.com,纸质版汇总表请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704室,其它需上交的材料等学校公示后再统一上交。全校兼职教师根据课程归属自行报名至各院(部)。

请各院(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进行“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已上传至“教育教学网——下载专栏”。

联系人:杨春花 电 话:84825124

附件:

1.吉林省职业院校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3.高职 “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5.粘贴照片表

6.《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上级文件)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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