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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思想政治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思想政治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思想政治会议工作精神,吉林省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决定,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关于开展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思想政治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17】9号)等文件和附件已上传至原科教处—成果通报下载专区,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持或参与课题要求
1.课题负责人为高校直接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 领导和从事思政教育的专职人员,原则上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立项由各高校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课题内容要求
1.申报课题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教育教学,拟申报课题方向可参照《吉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思想政治专项课题指南》,也可根据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需要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课题研究内容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重复;研究结果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增强课题的应用性和对策性。
三、上交材料要求
1. 2017年9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1式3份),《评审活页》(1式1份),以及汇总登记表(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传至邮箱71398012@qq.com),上报到善教楼602室;
2. 2017年9月19—20日,学校组专家初审,反馈意见;
3. 2017年9月21—23日,根据专家组对项目的评审意见,相关人员修改、完善、上交申报材料;
4. 2017年9月24—25日,学校终审、汇总、盖章;
5. 2017年9月26日,学校上报材料到省教科办;
6.如有问题拔打咨询电话84825116。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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