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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吉林省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吉林省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院):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7]25号)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通知》(吉教高[2017]50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实施高水平专业A类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基础条件较好、人才需求较大、发展后劲足、跻身或有望跻身国内同类前列的高水平专业(群)。
2.实施高水平专业B类建设计划,加快建设布点较少,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急需,对区域传统特色产业起重要支撑作用,在专业办学方面特色初显、同时极具发展潜力的专业(群)。
二、申报范围
1.我校获批的省级品牌专业(群)申报A类建设计划。包括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和口腔医学四个专业(群)。
2.校企合作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及其他建设基础好,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和近3年本专业毕业生一年后就业岗位与专业相关度较高的专业,经学校竞争性遴选可申报B类建设计划。
三、申报限额
1.高水平专业A类建设计划我校申报限额为4个。
2.高水平专业B类建设计划我校申报限额为2个。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积极组织本部门获批的省级品牌专业(群)项目申报A类建设计划。
2.B类建设计划以专业(群)的形式上报,各学院组织好B类建设计划的遴选申报工作,组织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并上交推荐情况材料。
3.上报材料 《吉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及《“十三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附件1-3已上传到教育教学网-教学文件。
4.上报时间 9月20日下班前。
5.学校将对申报B类建设计划的材料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工作,根据办学实际,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且整体带动性强的专业(群)择优上报给省教育厅。
联系人:郝 强
联系电话:84825233
邮 箱:504138683@qq.com
附件
1.《关于实施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通知》
2.《吉林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
3.《“十三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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