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教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处(室):
2017年第二次教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在原科教处-成果通报栏目下载《2017年科研成果统计空表》进行成果填报,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
2.各项教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著、教材、专利等)需按照学校学术认定标准自行认证合格后上交;
3.以部门为单位上交成果原件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统计表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4.各教学单位于12月6日下班前,其它部门于12月8日下班前将认证材料交至善教楼602室;
5.计划公开发行,但没有收到原件或者网络没有检索到的各项教科研成果顺延到下一次认定;
6.如有疑问请拔打电话84825116。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