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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吉北路校区测绘、设计及浦东路楼宇改造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2 编辑:招采管理员 浏览:

项目概况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吉北路校区测绘、设计及浦东路楼宇改造设计项目采购的潜在服务商应按照本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书)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0305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JM-2025-12-02012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1684号-JM-2025-12-02012  

项目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吉北路校区测绘、设计及浦东路楼宇改造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8,000.00

最高限价最高折扣百分比70%(即7折)

简要服务需求:长吉北路校区测绘、设计及浦东路楼宇改造设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中标之日起至维修改造全流程结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

4)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完成过同类建筑设计和测绘项目各一项(同类建筑设计指消防系统、洁污分流系统、放射防护屏蔽系统、空气净化系统、气体排放系统、智慧信息化系统、污水处理等设计;同类测绘是指总平图测绘、地下管网测绘等);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212日至20260226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服务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启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0305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服务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服务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服务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服务商开启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服务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启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3)响应文件开启方式: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手动公布响应报价信息,服务商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响应报价信息。

五、开启

时间:20260305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2.磋商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

3.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和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431-84825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林叶、王洋

电话: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洋

电话: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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