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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4
关于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深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问题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学校纪委工作部署,紧盯清明、“五一”节假日重要节点,各院部、处室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升重视程度,加强教育提醒。各院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精心安排部署,把日常监督和节点提醒结合起来,重申纪律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聚焦关键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刚性约束。各院部、处室要以这项工作为契机,查问题、促整改、转作风、塑形象,对发现的问题等相关情况应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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