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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长春好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长春好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和“长春好人”评选活动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长春好人”推选工作,并建立“医专好人榜”资源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长春好人”推选工作,充分挖掘校园好人好事,形成师生共同参与、人人学好人、人人争做好人的热潮,提升师生好品质,弘扬校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推选方式、范围
采用个人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全校师生均可参与推选,数量不限,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党委宣传部将从各党总支推荐上来的“长春好人”人选中,择优推荐参评“吉林好人”。
三、推选类型
分为助人为乐类、见义勇为类、诚实守信类、敬业奉献类、孝老爱亲类、节俭养德类六个类别。
四、评选办法
参评“长春好人”、“吉林好人”的入围人选事迹将在长春文明网、“吉林好人”网评选活动平台公示,接受社会投票。每季度,长春市将从“长春好人”候选人中评选产生100名“长春好人”、10名“每周标兵”,吉林省将从“吉林好人”候选人中评选产生100名“吉林好人”、13名“每周标兵”,并颁发证书。
五、推选要求及说明
各党总支可根据六种类型选举推荐人员,推荐数量不限。被推选者要填写《“长春好人”评选推荐表》,同时提供8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工作、生活照各张(jpg格式原尺寸)。每季度推荐一次,第二季度推荐请各党总支于5月1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善教楼8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72827729@qq.com, 电话:84825237。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面向基层、认真组织实施,真正把师生认同的身边好人推选上来,并使推选过程成为师生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
附件:“长春好人”评选推荐表及填写说明(于宣传部下载专区下载)
宣传部(文明办)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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