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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重大事项、活动审批(报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5
关于重大事项、活动审批(报备)的通知
为加强学校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凡涉及校园稳定的重大事项、活动,学校将建立审批(报备)制度,要求如下:
一、校外利用我校场地、场馆举办的大型群体性活动,由主办或联络部门向学校提供活动方案,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分别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备案,学校办公室视情况报主要领导审定。
二、学校组织师生赴校外参加各类比赛、活动(正常教学活动除外),责任部门要制定安全预案,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学校办公室视情况报主要领导审定。
三、校内组织学生活动达到或超过200人以上的,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四、涉及师生及校园安全隐患的重大事项及活动,需向学校办公室报备,由学校办公室核准并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
五、校内突发事件,需按《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处理,同时报学校办公室及保卫处备案;
六、《学校重大事项、活动审批(报备)表》已传至学校办公室下载专区,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报。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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