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对行政办公用房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2

关于对行政办公用房督查的通知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天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将对全校行政办公用房进行联合督查,对闲置用房进行清查。现对办公用房整改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具体如下:

一、各行政部门要根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严格标准,立查立改,积极配合今天的督查工作。

二、对于面积仍超标准的行政办公用房,各部门整改时间最晚节点为本周六、周日,下周一下班前将整改结果报给学校办公室薛媛。

三、下周,对于没有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

四、需要明确的事项:

(一)从事行政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已聘任职称标准执行;

(二)超标准的行政办公用房,不允许用柜子、屏风隔档计算面积;

(三)办公室面积按实有人数及相应标准计算。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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