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长春市巾帼建功先进单位”评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30

关于“长春市巾帼建功先进单位”评选的

公示

按照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拟申报“长春市巾帼建功先进单位”。现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7月30日至8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办公室反映情况。由于正值假期,如有意见反馈请打联系电话:13404317855,联系人:董佩玲。

中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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