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校交通管理监控系统监测到部分教职工车辆在校内行驶时严重超速,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1. 车牌号吉HPC783:2025年11月6日08时45分37秒,在校内行驶车速达50公里/小时;
2. 车牌号吉AT77V0:2025年11月4日11时55分52秒,在校内行驶车速达51公里/小时。
校园内师生员工密集,超速行驶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对上述超速车辆予以通报。希望全体教职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自觉规范行车行为,低速谨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保卫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