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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及宪法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2 编辑:史丽雯 浏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中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6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法治宣传教育法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活动内容

1.组织全校师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特别是其中关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规定。

2.组织全校学生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周”中“大学阶段”内容的学习

3.组织全校学生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

(学习网站: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区、“法治宣传教育”专区,https://qspfw.moe.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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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形式

1.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2.开展一次专题授课。

3.开展一次主题班会。

4.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

5.开展一次家长法治课堂

四、活动要求

1.办公室负责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注册学校帐号、生成学校二维码、设定班级和录入学生信息,便于学生线上学习。

2.各职能处室、各学院(部、中心)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普法活动宣传、学习指导和督促工作。

3.宣传部负责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做好普法活动氛围的营造,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宣传报道。

4.学生工作处负责收集报送班级及学生信息,组织各院部学生学习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的开展及活动总结材料的收集和报送。学生工作处和各学院各需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5.9月26日前,学生需要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周”中“大学阶段”内容的学习;11月30日前,学生需要完成“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内容。

6.请各部门及时收集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材料,做好活动总结,并于9月26日16:00前统一报送至办公室。


 报送邮箱:313557444@qq.com

 联系人:杨春花 84849698


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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