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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在研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促进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根据学校课题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在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研究时间已经达到一年,且不列入2025年度结题计划的各级科研、教研项目。
二、管理归属
课题按照研究方向归口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中期检查;研究内容为行政管理等,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组织实施中期检查。
三、工作要求及流程
(一)各项目组在校园网下载《2025年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在对应管理群内下载各类项目中期检查表格。中期检查需按照研究计划自查自检,并提供研究过程性材料和现阶段研究成果。
(二)9月19日前,向对应部门申报中期检查。
(三)请严格依据管理规定审核检查材料,于9月26日前完成中期检查结果汇总,并报送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需提交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汇总表、中期检查报告(各一式一份),且材料须经院部两位专家签字确认,其中1名专家须为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
(四)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对中期检查报告进行检查复核,并盖章确认,确认报告返还项目组。
(五)项目负责人须于9月30日前,将盖章后的PDF版中期检查报告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文件以“项目名称+中期检查报告”命名,并填写与中期报告时间一致的日期,(具体路径:点击“科研项目-点击对应项目-办理业务-中检申请”,同步再次点击办理业务-文档+);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对中期检查报告的审核结果,将作为该项目能否申请结题的前提条件。
四、特殊说明
中期检查结论将作为本年度科研工作量转化和课题经费报销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相关业务请咨询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呼雅丽 徐睿曼;联系电话:84825116。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11日
- 附件【2025年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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