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9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合同管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同管理规定》(长医高专校字〔2025〕39号),现就优化合同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5000元以上(5000合同,须提交合同督办平台审批,合同后需附对应的货物清单、服务明细或工程量清单。相关部门要做好时间预留,至少提前10天提交审查

二、所有采购项目合同都应按照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填写,如采购特殊物品没有相应示范文本,各部门可自行起草,也可与办公室法务人员协商起草

合同(协议)完成审批流程后,使用部门应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

严格执行合同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倒签合同拆分合同,合同内容应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否则学校不予审核和用印。

、审批流程不完整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等要素不一致的、不完备的合同,不予以用印。


办公室

202579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科... 下一条: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

版权所有: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吉ICP备090026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