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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上报部门安全领导小组及部门安全员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近期学校人员变动较大,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好网格化管理以及《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三管三必须实施方案》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现开展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员信息上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上报内容:部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立本部门安全员,所管辖的每房间(包括办公室、实验室、教室、仓库等各类功能用房)的具体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需对房间安全状况负责,安全员负责协助落实安全措施、部门公共区安全和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
报送要求:请各部门填写附件中的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电子版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73212463@qq.com ,邮件主题注明 “[部门名称] 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员信息上报” 。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保卫处。
联系人信息: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朱冠达老师,电话:17743002794
保卫处
2025年3月6日
- 附件【部门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员信息登记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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