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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12月工资收入变化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4-12-11 编辑:史丽雯 浏览:


关于202412月工资收入变化的温馨提示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了解工资收入变化情况,现就本月工资变化事宜说明如下:

在编人员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兑现工资;

在编人员超工作量奖励绩效变更;

聘用人员带班费变更;

一、个税变化

个税由于采用年累计计税方式,随着累计收入逐月增加而导致每月税率变化,税款计算由工资软件系统按照累计收入自动生成,非人工计算。

1、个税=扣税基数*税率

2、扣税基数=应发收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病事假-多发扣回-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

3、税率

1)累计扣税基数6万以下,不扣税

2)累计扣税基数6万-9.6万,税率3%

3)累计扣税基数9.6万-14.4万,税率10%

4累计扣税基数14.4万-30万,税率20%

二、工资查询

微信小程序“薪通知”查询,见附件《用友工资条使用手册》。

附件: 用友工资条使用手册.docx

计财处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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