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类考试考务人员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已由OA下发,请悉知。
按照管理规定要求,考务人员包括全校教师、教学辅助及行政人员,请各院部、部门(除保卫处、总务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于9月2日下班前将本部门人员情况表报给教务处杨烁燃(1071443642@qq.com),具体表格见附件。
教务处
2024年8月29日
XX学院部门人员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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