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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通 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通 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阅读通知,严格标准。各单位(部门)限推选1人,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表(附件2)及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佐证材料,于6月18日(星期日)下午3: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7754015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3年6月16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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