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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科研经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9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科研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依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相关规定,定于6月26日-6月29日集中进行上半年科研经费报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符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费用可提交报销申请,包含科研项目、学校权属的知识产权年费等;
2.2023年度上半年申请结题的项目组务必完成科研经费报销;
3.请对照经费使用预算,将符合财务要求及手续的报销材料交至善教楼402室;
4.报销材料提交尽量由课题负责人或经手人完成,与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并填写经费报销登记表;
5.项目报销单样本已经传至相应项目管理群,供大家参考;
6.报销具体项目支出遵照科研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复核;发票类别等事宜由计财处审核,如有疑问可进行咨询。
7.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电话 84825116
计划财务处电话 84875561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