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2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2023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关于做好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暨基层治理专干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现对我校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7日8:30-11: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善教楼905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177号)

三、资格复审人员

1.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在1:3(含)比例内的考生,即报考我校思政课教师2岗位、护理学教师2岗位考生;

2.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1:3比例的考生,即报考我校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岗位且待面试的考生。

人事处工作人员于6月2日、5日两日电话提醒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的材料请分成两份并按下列顺序排放

1.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其它说明

1.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结果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本人。

4.复审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关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4826461;

王老师,联系电话:84825102。


人事处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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