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季度“长春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各党总支:

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及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长春好人”和“长春好人标兵”推荐工作。

“长春好人”共计五个类别: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本次申报要求事迹侧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推选近期在全市纵深推进“六城联动”“十大工程”“六个表率”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一、报送时间

5月19日前

二、报送材料:

1.“长春好人”候选人申报评选表(WORD版1份、加盖公章PDF版1份、彩色打印纸质版3份);

2.“长春好人”候选人汇总表(加盖公章PDF版1份、纸质版1份);

3.“长春好人”候选人“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推荐候选人需要提供1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和200字简要事迹材料

5.电子版蓝底证件照1张,电子版工作照3张;

请各党总支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及相关材料报给宣传部王楠17743002920,邮箱157378596@qq.com学校择优推荐公示后上报。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长春好人”通知.docx

宣传部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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