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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9
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长春市A类、B类、C类人才评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人才分类评价标准(试行)》,经过个人申报、人事处审核,同意推荐方琳、王昌辉参加本次长春市A类、B类、C类人才评价认定,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纪律检查室:84825101、人事处:84825102、84826461。
人事处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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