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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长春市A类、B类、C类人才评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6
关于开展长春市A类、B类、C类人才评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长春市A类、B类、C类人才评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上传,请各部门、单位人员自行下载、认真阅读。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经部门、单位同意后,将申报材料一《长春市企业(个人)人才申请报告》、附件2、附件3,电子版于7月27日15点前发送至邮箱rsccmc@163.com,纸质版于7月28日9:00-11:00交到人事处904,联系人:陈老师。
注:本次人才评价业绩证明为五年内,由人事处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
附件3中(三)专业能力与(四)业绩贡献须为五年内,(一)学术成就(二)成果荣誉无时间限制。
人事处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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