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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启动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启动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评聘(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长春市职称评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职称评聘(审)网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拟申报2022年度职称(含同级改职)的人员应为事业编制内及编制外合同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员须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且满足学校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参看2021年标准)。按照吉人社函〔2022〕38号文件要求,“对于2021年以来新授权评聘结合试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退休前两年申报上一级职称时,聘任年限可参照评聘分开单位当年申报年限减少一年聘期申报。”
(四)以考代评系列和特殊人才认定系列仍按原渠道申报。
二、申报方式
本次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用户手册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5月24日起至6月15日止。
请拟申报2022年度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熟悉相关填报软件,认真填报。
四、评聘(审)程序
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审)工作程序将按照学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请拟申报人员先行完成信息化申报工作,并关注校园网通知。
http://hrss.jl.gov.cn/gg/202205/P020220519660687852631.pdf
人事处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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