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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季度“长春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0 编辑:党委宣传部 浏览:

各党总支: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好人好事,聚焦身边感动,褒奖凡人善举,弘扬社会正气,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长春好人”推荐评选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2022年度第二季度“长春好人”评选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长春好人”共计五个类别: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本次申报要求事迹侧重全面,疫情期间留校抗疫表现突出的同志可作为推荐对象优先推荐。

一、报送时间

5月22日前

二、电子版材料:

1.推荐表

“长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长春好人”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2.事迹材料:

“长春好人”候选人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

“长春好人”标兵候选人10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及3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3.证件照:

“长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长春好人”标兵候选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

4.工作照

“长春好人”候选人近期一张工作照、“长春好人”标兵候选人近期三张工作照。

5.证明材料

  1)候选人获得县(市)区、开发区级好人或模范的证明材料。(发布通知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2)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社区(行政村)的意见。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长春好人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党总支于2022年5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给宣传部王楠17743002920,邮箱157378596@qq.com学校择优推荐公示后上报。

附件:

《长春好人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长春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宣传部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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